【發稿時間 :2025-07-17】 【閱讀次數:】
變更前內容:
1.第五章采購內容與要求-3.采購要求的第5小點內容:(提供出版社尚未出版證明的需在收到訂單 7 日內回告采購人,否則計入到書率);
2.第六章綜合評分表的商務部分(F2)內容存在4處“教材”應該更改為“圖書”,
同類項目業績 |
20 |
投標人自2022年7月1日以來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取得的教材銷售業績,每個計10分,最高計20分。 (提供相應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,否則不計分。) |
信譽 |
10 |
投標人按上述“同類項目業績”提供的合同單位出具的教材供貨履約情況的評價證明,每1家采購單位只能提供1份履約證明,每提供一份履約評價且為優秀(或滿意或90分以上等同檔次評價)的,計5分,最多計10分。(提供履約評價證明復印件,否則不計分)。 |
3. 第六章綜合評分表的技術評分(F1)
到書率 |
10 |
提供所有圖書按時到貨,到書率達100%承諾書的計10分,承諾到書率達到98%的計5分;承諾到書率達到95%的計2分;未提供不計分。 (承諾書格式自擬,需投標人加蓋公章,否則不計分)。 |
需要刪除上述內容
變更后內容:
1. 第五章采購內容與要求-3.采購要求的第5小點內容:(提供出版社尚未出版證明的需在收到訂單 7 日內回告采購人,否則不計入到書率)(即增加“不”字)
2.第六章綜合評分表的商務部分(F2)內容內容存在4處“教材”需要更改為“圖書”,如下:
同類項目業績 |
20 |
投標人自2022年7月1日以來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取得的圖書銷售業績,每個計10分,最高計20分。 (提供相應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,否則不計分。) |
信譽 |
10 |
投標人按上述“同類項目業績”提供的合同單位出具的圖書供貨履約情況的評價證明,每1家采購單位只能提供1份履約證明, 每提供一份履約評價且為優秀(或滿意或90分以上等同檔次評價)的,計5分,最多計10分。(提供履約評價證明復印件,否則不計分)。 |
3.第六章綜合評分表的技術評分(F1)中缺少編目數據與技術人員的得分描述,請予以補充
編目數據 |
10 |
投標人按采購需求中“編目數據書目表”提供10條CALIS標準CNMARC格式的編目數據,完全符合要求計10分,數據字段每出現一處錯誤,扣1分,扣完為止。所提供的編目數據少于10條或者未提供的計0分。 |
技術人員 |
10 |
投標人團隊中具有國家圖書館或中國高等教育文獻保障系統(簡稱CALIS)中心的編目人員資格證書,每人每證計5分,本項最多計10分。(以上均須提供相關資格證書原件掃描件和勞動合同原件掃描件,否則不計分)。 |
但在原文件中的滿足招標文件程度的分值要修改為40分